雨花国资经营集团业务用房功能性改造项目办公家具及用品采购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雨花国资经营集团业务用房功能性改造项目办公家具及用品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雨花国资经营集团业务用房功能性改造项目办公家具及用品采购

2、委托代理编号:HNYG-ZB-2020008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标段编号

标段名

数量(项)

预算(元)

1

雨花国资经营集团业务用房功能性改造项目办公家具及用品采购

1

400000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其他说明: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3、特定资格条件:\

4、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请于2020 6 日起至 2020 3  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11:30 ,下午 14:30  17:00 (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到  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A座1424房)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3、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2020 3 6日起至 2020313 日(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03171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雨花公共资源服务中心(雨花区政府内雨花大会堂后1楼) (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沙市雨花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    话:0731-89710041

地    址:喜盈门国际大厦190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尹女士

电    话:0731-85824318 13808427052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A座14楼24房

磋商保证金汇至:长沙市雨花公共资源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沙市马王堆支行

账  号:589865169922

注:该项目因涉及防洪度汛安全,特申请在疫情期间开标,请投标人严格遵守防疫规定。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进入服务中心大楼前自觉接受体温测量、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测量正常(﹤37.3°C)方可入场。出现发热症状等可疑情况,中心将登记上报并采取劝离措施。进入大楼人员应当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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