圭塘河旅游基础设施53号排口建设项目施工竞争性比选


  1、比选条件

  本项目圭塘河旅游基础设施53号排口建设项目施工已由长沙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雨发改投【2020】8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比选人)为 长沙市雨花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对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 圭塘河旅游基础设施53号排口建设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 雨花区圭塘街道圭塘河生态景观区公园内

  2.3  建设规模:  项目主要对圭塘河53#排口末端智能化改造及周边河段进行综合治理,具体包括建设长 59.00m(尺寸为 5.55m×2m)的箱涵 1 座;铺设DN1200 截污管 10.00m;排口管道、周边河道上下游清淤 1200.00m³;道路恢复 67.50 ㎡;景观美化 628.35 ㎡;安装分流井配套设备。   

  2.4  工程造价: 141.88万元。    

  2.5  工期要求:  建设周期为5个月。     

  2.6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保修。    

  2.8  比选范围:  圭塘河旅游基础设施53号排口建设项目施工的全部内容。  (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项目负责人近3 年(以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 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  1  个 及以上施工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为70万元及以上的排口建设工程施工业绩【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备案)、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

  3.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即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 1 人.共3人(施工员和质量员分别由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兼任)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5.4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6 拟任本次比选的关键岗位人员 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 2020年9月-2020年11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7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3.8 本次竞争性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

  3.9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申请;

  4、评审办法 

  投标文件评审采取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采用申请人资格后审方式。

  5、比选保证金

  5.1比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贰万捌仟元整(¥:  28000元);

  5.2比选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 2020年12月18日16:00时前(含)。比选保证金要求在 2020年12月18日16:00时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比选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比选申请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市雨花公共资源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沙市马王堆支行

  账    号:5898 6516  9922

  5.4比选申请人在提交比选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比选保证金托管专户的账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录入项目名称(即 塘河旅游基础设施53号排口建设项目施工 工程),可简写。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投标保证金视为未交纳。

  5.5比选保证金应以比选申请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比选申请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5.6项目开标时,比选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雨花公共资源服务中心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表”为准;

  5.7因申请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其比选申请将被拒绝,比选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比选申请无效。

  6、比选申请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从2020年 12 月 16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市雨花区门户网站区发展与改革局公共资源服务栏目(http://www.yuhua.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比选申请文件(图纸、工程清单及比选控制价)。

  6.2申请人若对比选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2020年 12 月 17日17时前以不署名的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比选人指定信箱(38052687@qq.com),答疑文件于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天前在长沙市雨花区发改局公共资源服务栏目 (http://www.yuhua.gov.cn/)“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申请单位名称。

  6.3  项目答疑文件、比选申请文件修改以及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市雨花区门户网站区发展与改革局公共资源服务栏目(http://www.yuhua.gov.cn/)答疑专区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比选申请文件的所有申请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比选人概不负责;

  7.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雨花公共资源服务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雨花区政府南门会议中心西面);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3  召开开标会议时,比选申请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承诺书》原件、比选申请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及资格后审资料(扫描件或影印件)准时参加。

  8、开标

  8.1  开标时间: 2020年  12   月  21  日  14:00  时(北京时间)。

  8.2  开标地点:雨花公共资源服务中心

  8.3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到;

  9、比选人

  比选人名称: 长沙市雨花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731-8288020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A座1424房

  联   系   人:贺女士

  电        话:0731-84824318/13787071391

 

  附件:附件(2)..rar